独生子女幸福家庭保险(独生子女全家福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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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对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1、法律主观:规定如下: 夫妻双方均为城镇居民的独生子女家庭,在 退休 时可享受到每人5000元,合计1万元的补助,双方均为 农村户口 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年满60岁后,双方均可领到每年720元的补助,但是一方为农村户口一方为城镇户口的家庭,则只能领到5000元补助。

2、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如下:夫妻双方均为城镇居民的独生子女家庭,在退休时可享受到每人5000元合计1万元的补助;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年满60岁以后双方均可领取每年720元的补助;一方为农村户口一方为城镇户口的家庭只能领取5000元的补助。

3、陕西省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一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4、有的地方退休独生子女费按月发放,为本人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有的地方退休一次性发放独生子女费,为5000到10000元。每个地方的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建议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

独生子女幸福家庭保险(独生子女全家福保险)

独生子女证还可以办吗

自2024年起,独生子女证正式取消,无需再办理。随着国家调整计划生育政策,二胎全面放开,独生子女证随之废止。根据全面二孩政策,所有在2024年1月1日前生育且自愿承诺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妻,如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仍可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受理时间限定至2024年6月30日。

独生子女证在2024年之后将无法办理。随着我国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从2024年起,不论是否符合条件,都无法申请独生子女证。然而,对于在2024年前符合独生子女条件,并且子女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下的家庭,仍有机会在当地的计划生育部门补办该证。

【法律分析】:独生子女证是以前法律规定独生子女家庭可以依法办理的证件,可以享受到规定的独生子女政策的补贴。但是,随着我国二胎政策的实施,国家已经取消了独生子女证的办理,因此是不能进行办理和补办的。

【法律分析】:现在不能办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制度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对承诺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书面认可文件。目前国家已经推行两孩政策,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但是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没有办理的就按照新人新办法处理。

法律分析:不可以,因为从2016年国家推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没有办理的就按照新人新办法处理,就算那些已经印刷好的独生子女证件大概也都已经销毁,不可能再给当事人印刷一两本,而且独生子女证的档案名册也已经封存。

广西生育条例2022

1、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组织本条例的实施。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2、男女双方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增加六十天,女职工可以享受158天的产假;在生育第二个子女时,会增加七十天,女职工可以享受168天的产假;生育第三个子女的,会增加八十天,女职工可以享受178天的产假。

3、广西最新产假、陪产假新规定: 女性产假延长。 根据相关规定,广西明确指出,生育子女的夫妻,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女方生育后,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生育一个子女的,增加60天的产假,二孩增加产假七十天,三孩增加产假八十天。

4、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查询可知,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三结合计划生育三结合-部门政策措施

各地在实施计划生育“三结合”政策时,各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支持措施,以惠及计划生育家庭。农业部门支持调整种植结构,发展高效农业,提供优良品种和技术指导,帮助防治禽畜疾病,并协助改良品种以促进养殖业发展。

计划生育工作“三结合”:即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农村经济、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奔小康、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计划生育工作“三结合”是新形势下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途径,是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作风的根本转变,也是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发展的必由之路。

“三结合”的生命力源于其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检验标准和历史检验,其特征鲜明:一是强调结合,通过融合促进发展;二是引入利益导向机制,通过优惠政策支持计划生育家庭;三是综合管理人口,通过政府行动推动实施。

因此,各级政府应从战略高度认识到控制人口的重要性,深入理解和执行“三结合”工作的意义,采取措施确保其有效实施。“三结合”概念最早在1993年提出,通过将计划生育与农村商品经济、农民致富奔小康、家庭建设等相结合,逐渐形成了一条新的农村计划生育工作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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